
澳洲移民及多元化事務部從2001年7月1日起實施多項的學生簽證新措施,包括簽證費變更、啟用新表格、學生簽證分不同類別等,請務必和移民局或澳洲駐台簽證服務處查明細節。
- 台灣旅客持觀光簽證者,在澳洲停留期間可在當地轉換成學生簽證。持觀光簽證者,如欲變更為學生簽證,除了必須繳交學生簽證的費用,所需繳交的相關證件與在台灣需準備的文件相似,並且需在澳洲做體檢。
- 持學生簽證者在澳洲開始上課後可以在當地提出工作權(上課期間每週20個小時,休課期間則可全職工作)的申請,申請的費用為澳幣A$55元。
- 持學生簽證者在進入第一所學校就讀的最初12個月內(或課程期限少於12個月),除非得到"澳洲移民及多元文化事務部"的允許,否則不可以轉學,轉學申請得費用為澳幣A$125元。
- 在澳洲停留期間如因搬遷而地址更改時,必須在2天前向移民局做地址變更,沒有及時向移民局通知,將會被視為違反法令。
- 學生就學期間必須達到基本的課程要求,否則將會被取消學生簽證,基本的要求如下:
- 英文語文課程出席率必須達到80%,其他課程如果校方無法提供出席率得證明,也可出示由校方發予的學業成績報告,或結業證明。
- 按時的繳交學費。
- 不論持何種簽證入境澳洲,只要在澳洲停留的期間為3-12個月內,就必須做X光檢查,如果停留期間為12個月以上,則需做X光及體檢。
<註>欲得知澳洲移民局各地辦事處聯絡資訊,請致電13
2861,或上網至
澳洲移民局網站http://www.immi.gov.au/wwi/aust-off.htm查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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